一些地区温室大棚设施农业发展存在很大的盲目性
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等,某一地区能种什么不能种什么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温室大棚设施农业的生产也是如此。虽然温室大棚设施农业生产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作物的生长季节,但这是有一定限度的。我国幅员辽阔、气候条件千差万别、土壤条件多种多样,各地区都有适宜于本地生长发育的植物种类,然而在我国温室大棚设施农业快速发展的最初几年里,这一因素却被忽略了。
我国温室大棚设施农业的快速发展开始于80年代初,寿光蔬菜大棚设施蔬菜发展的成功是全国出现了学寿光的高潮,各级地方政府不顾当地的实际情况,纷纷建造节能日光温室,盲目建造、盲目扩大规模,由于多种原因,许多日光温室种植失败或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温室大棚内根本就没种任何作为,造成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巨大浪费;1979-1994年引进的20hm2大型现代化温室大棚,由于能耗高和经营管理跟不上,高投入、低产出,至今几乎全部停止运营。1995年以后又开始了第二次引进大型现代化温室大棚的热潮,其中规模最大的是1996年上海从荷兰、以色列引进了15hm2微机全控制加温温室,进行蔬菜、花卉栽培。上海1996年引进的15hm2温室来看,引进费用加配套设施设备费用,平均500-900元/m2,从上海5个基地在1996-1997年度运行成本看,平均每1/15hm2(亩)为3.48万元,其中30%-40%是燃料成本。从上海各引进温室使用效果来看,冬季加温使用燃煤最经济,比用电或燃油热风的效果好、成本低。即使燃煤,在上海的荷兰温室中要保证果菜的生长温度,每天每公顷,仍需燃煤3吨(每亩0.2吨)。在济南,每1/15hm2(亩)每天需燃煤0.4吨。在北京,则为每天每1/15hm2(亩)0.8吨。有些引进温室(也包括部分国内设计的温室)的通风设计没有针对当地的气候条件,在高温高湿同季的情况下,依靠湿帘风机系统降温,不但降温效果差,能源消耗也相当可观,甚至不比冬季加热能耗费用少。能源消耗费用太高,使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持续偏高,最终可能变成亏本经营,成为温室引进的又一大障碍。经过几年的运行,有盈利的也有亏损的;在90年代前期农业高科技园区开始兴起,各地把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最为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和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短短十余年,农业园区的数量急剧增加,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己达5000多个,大多数园区在开始建设时轰轰烈烈,运转后却效益平平,甚至销声匿迹,任其生长杂草,究其原因,不外乎这几个方面:投资大,运行成本高、温室大棚设施不配套、缺乏相应的栽培技术、管理运营机制落后等等。
各地对不同形式的温室大棚设施栽培发展定位不够准确
在高科技园区建设初期,其首要功能定位于科技示范。在实践过程中,大多数园区把科技示范理解为纯粹公共物品,由于纯粹公共物品很难通过市场来提供,只能通过政府出面提供,所以,园区的科技示范功能基本由园区管委会和地方政府直接承担,包括科技示范的投资、运营以及服务等各方面。由于科技示范与技术推广涉及到技术选择、技术试验、技术推广、技术应用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单单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来运行,会造成运行成本高、效益低下以及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因而实际运行的效果较差。
事实上,农业科技示范应该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其性质介于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其特点为:一是农业科技示范具有效益的外溢性,它既会使园区内的地区受益,而且也使周边地区受益;二是农业科技示范或多或少存在着消费上的区域性,即通过农业科技示范的新品种、新技术,只能在适应的生态类型和区域使用,并不能在所有地域和范围内使用;三是农业科技示范具有一定的使用成本,即随着农业科技示范供给范围的扩大,其使用成本也会在一定程度的逐步增加。因此,农民使用新品种和新技术获得收益大于使用的成本,才有可能被农民采用。
根据准公共产品理论,农业科技示范属于接近于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之间,而不应该属于纯粹公共产品的范畴。既然农业科技示范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就应充分引进市场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农业科技示范,尤其是一些高附加值的经济作物的科技示范最好通过市场来运作,具体包括:一是釆取企业化经营的方式,鼓励龙头企业从事科技示范,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功能,园区管委会应引导龙头企业从事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艺的科技示范,通过科技示范,带动农户调整生产结构,增加收入。在进行农业科技示范的同时,为农户提供产前农业生产资料(种子、种苗、农膜、肥料、农药)的技术服务。为农户提供产后(包括农产品贮藏、包装、加工、运输、销售)的服务,通过技术服务获取相应的报酬,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双赢’’机制;二是园区管委会应该建立科技示范的利益补偿机制,通过以工补农,建立农业科技示范的发展基金,为龙头企业引进新品种和新技术提供资金的支持。为企业和科研机构以及农户提供各种服务,同时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专家大院,园区管委会为龙头企业提供政策和项目支持,建立科技市场等,由此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农业科技示范的积极性。
(作者:徐凤霞-山东大学 北方温室大棚建设网)